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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一批)(国家经贸委公告2001年第1号)

时间:2024-07-08 19:34:0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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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一批)(国家经贸委公告2001年第1号)

国家经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  告

二○○一年第1号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一批)

  根据《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精神,现将获得批准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型号和名称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01
解放牌
CA1160型平头6×4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220型平头6×4载货汽车及底盘

CA3160型平头6×4自卸汽车及底盘

CA3220型平头6×4自卸汽车及底盘

CA4160型半挂牵引车及底盘

CA4220型半挂牵引车及底盘

2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大连客车厂
28
远征牌
DK6781型客车

3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07
蓝箭牌
LJC1020单排轻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解放牌
CA1040轻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CA1046双排轻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4 东风汽车公司
03
风神牌
EQ7200型轿车

5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04
神龙-富康
DC7161轿车

DC5010X厢式车

6 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
50
东风牌
DHZ1101载货汽车及底盘

DHZ1120载货汽车及底盘

DHZ5090X厢式车

DHZ6100型客车

DHZ6110型城市客车

DHZ6880型城市客车

7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05
桑塔纳牌
SVW7182上海桑塔纳2000轿车

8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42
VOLVO牌
SWB6120型城市客车

SWB6122型团体客车

B7R型客车底盘

B7R670型客车底盘

申沃牌
SWB6101型客车底盘

SWB6105型城市客车

9 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1
大通牌
SH4190型牵引汽车

10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09
福田牌
BJ5028X厢式车

BJ5036X厢式车

BJ5038X厢式车

BJ6706EF3轻型客车

BJ6488轻型客车及底盘

BJ6486型轻型客车

11 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SY5031X厢式车

SY5032X厢式车

SY6480轻型客车

12 黑龙江省泰兴机械制造厂
40
春威牌
HQ1120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HQ1220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HQ1152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HQ1153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13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4
依维柯牌
NJ2045依维柯越野车及底盘

NJ5036X型依维柯厢式车

NJ5046X型依维柯厢式专用车

NJ5047TQZ型清障车

NJ5056X型依维柯厢式专用车

跃进牌
NJ1026轻型载货车及底盘

NJ1062轻型载货车及底盘

NJ3028型自卸汽车

NJ5020X厢式车

NJ5021XJB型英格尔警备车

NJ5028X厢式车

NJ5035TQX型抢险车

NJ5035XJB型警备车

NJ5062TQZ型清障车

NJ5046TQX3型抢险车

NJ6401型优尼柯旅行客车

NJ6601客车

NJ6650客车底盘

NJ6701客车

NJ6701DHRY2型客车底盘

NJ6705DY2型客车底盘

14 安徽安凯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HFF1020轻型载货汽车

HFF1021轻型双排座载货汽车

HFF1040轻型载货汽车

HFF5030X厢式运输车

HFF5050X厢式运输车

HFF6851客车底盘

HFF6100客车

HFF6105客车底盘

HFF6111卧铺客车

HFF6112客车

HFF6121客车及底盘

HFF6890客车

HFF6891客车

15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9
昌河牌
CH6321微型客车

16 三环集团十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76
十通牌
STQ1050型载货汽车

STQ1108型载货汽车

STQ1145型载货汽车

STQ1240A型载货汽车

STQ1241载货汽车

STQ1242载货汽车

STQ1243型载货汽车

STQ1320A型载货汽车

STQ1321A型载货汽车

STQ3240J型自卸汽车底盘

STQ4240型牵引汽车

STQ5030X型厢式运输车

STQ5040X厢式运输车

STQ5100GYY型运油车

STQ5104X厢式运输车

STQ5141GSN散装水泥车

STQ5142X型厢式运输车

STQ9230型半挂汽车

17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5
五十铃牌
FVR33型载货汽车及底盘

FVM34载货汽车及底盘

FVZ34厢式货车

FVR34厢式货车

NHR55厢式货车

NKR55厢式货车

18 新疆天山黄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16
天山牌
TSQ3141型自卸车

TSQ3161型自卸车

TSQ3200型自卸车

TSQ5150GSN型散装水泥车

TSQ5140GSN型散装水泥车

TSQ5160GSN型散装水泥车

TSQ5170GYY型运油车

TSQ9200低平板半挂车

TSQ9400型运油半挂车

TSQ9500型半挂车

TSQ9610型半挂车


第二部分 汽车改装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型号和名称

1 北京天云汽车改装厂
(一)01
三晶牌
TY5015X型厢式车

2 北京市客车总厂
(一)07
京华牌
BK6100型城市客车

BK6101型大客车

BK6104型大客车

BK6111型城市客车

BK6920型大客车

3 北京三兴汽车厂
(一)21
三兴牌
BSX3320型自卸汽车

BSX5040GYY型运油车

BSX5040JGK型高空作业车

BSX5050JGK型高空作业车

BSX5070JGK型高空作业车

BSX5110GYY型运油车

BSX5150GYY型运油车

BSX5170GYY型运油车

BSX5210GYY型运油车

BSX5260GYY型运油车

BSX9250GYY型运油半挂车

BSX9360GYY型运油半挂车

4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一)31
华林牌
HLT5041ZYS型压缩式垃圾车

HLT5100ZYS型压缩式垃圾车

HLT5150ZYS型压缩式垃圾车

5 天津客车装配厂
(二)04
金马牌
TJK6810城市客车

TJK6840城市客车

6 廊坊京联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三)25
驼马牌
JLC5020X型厢式运输车

JLC5022X型厢式运输车

JLC5030X型厢式运输车

JLC5041X型厢式运输车

JLC5043X型厢式运输车

JLC9230X型厢式运输半挂车

7 河北新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26
新凯牌
HXK1021轻型客货车

8 锦州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六)11
锦重牌
JZX5040GXF泡沫消防车

9 辽宁海诺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六)45
海诺牌
HNJ5260THB型混凝土泵车

10 上海沪陵(集团)有限公司
(九)01
沪陵牌
HL6900中型客车

11 上海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九)31
申驰牌
SQL5021X型运钞车

12 江苏牡丹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十)04
牡丹牌
MD6480轻型客车

MD6602轻型客车

MD6702客车

MD6703轻型客车

MD6750客车

MD6800客车

1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无锡汽车厂
(十)10
太湖牌
XQ5041X型工程车

XQ6110型客车

XQ6111型客车

XQ6990型城市客车

14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十)18
凤凰牌
FXC3140型自卸汽车

FXC3170型自卸汽车

FXC3118型自卸汽车

FXC5030X厢式车

FXC5050X厢式车

FXC5101ZWX型污泥自卸车

FXC5110ZYS型压缩式垃圾车

FXC9170型半挂车

FXC9300GHY型化工液体运输半挂车

15 江苏女神汽车集团公司
(十)22
女神牌
JB5060JGK型高空作业车

JB5041JGK型高空作业车

JB5040JGK型高空作业车

16 南京天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33
天印牌
NJZ5154GFL型粉粒物料运输车

17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十)48
徐工牌
XZJ5040JGK型高空作业车

XZJ5050JGK型高空作业车

XZJ5140JXF举高喷射消防车

18 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
(十)62
登瀛牌
YCK6110型客车

YCK6600型客车

19 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客车厂
(十一)01
东风牌
DHZ6100大型客车

20 杭州爱知工程车辆有限公司
(十一)04
鹰牌
HYL5020JGK型高空作业车

HYL5062JGK型高空作业车

HYL5063JGK型高空作业车

HYL5110JGK型高空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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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页

关于印发巢湖市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巢湖市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巢政办〔2008〕2号

居巢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巢湖市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巢湖市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住宅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保障机制,根据《巢湖市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0号)精神,结合市区教育网点布局规划,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区范围内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管理。

  二、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管理工作,市教育部门负责配套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居巢区政府、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财政、房产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见附件二),认真做好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所有住宅小区都应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其中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规划组织配套建设,不再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房承担的配套义务由各级政府承担。

  四、住宅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由市、区教育部门根据管理权限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并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配套中小学校布点必须符合市区教育网点布局规划。

  五、市建设(规划)部门要将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列为商品住宅用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并会同市教育、国土资源、财政部门根据配套定额指标、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土地价格、教学配套设施及基本建设相关费用等测算该宗地应承担的中小学校配套建设资金,测算结果要及时书面告知市国土资源部门;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承担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义务及测算的资金作为商品住宅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之一写入出让文件。在该宗地出让成交时,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载明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的金额、时间和违约责任,并随土地出让金一同收缴。市财政部门负责出具收费票据,并将其全额归集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市区中小学校建设。

  六、住宅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应符合定额指标(见附件一)。

  七、经市政府批准,由开发建设单位承建其配套中小学校的,可免收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配套中小学校应与住宅区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市教育局会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及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组织移交验收工作,具体移交验收标准和程序由市教育局牵头制定。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产权归政府所有,由市、区教育部门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及时申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八、市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财政、房产、物价、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到位。对弄虚作假或拒不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市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要对其采取必要的制约措施。对擅自减免开发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教育设施配套义务的,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巢湖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定额指标

学校

类别
百户指标(生)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市中心区
新 区
市中心区
新 区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幼儿园
9.3
6
1773
9.9
1773
9.9
2160
12.0
2700
15.0
30人/班

9
2481
9.2
2481
9.2
3024
11.2
3780
14.0

12
3182
8.8
3182
8.8
3744
10.4
4680
13.0

小 学
22
24
8464
7.84
10282
9.50
15757
14.59
19699
18.24
45人/班

30
9689
7.18
11785
8.73
17550
13.00
21924
16.24

36
11437
7.05
14005
8.64
20104
12.41
25126
15.51

初 中
11
18
7903
8.78
/
/
16533
18.37
/
/
50人/班

24
10052
8.38
12507
10.42
19764
16.47
24708
20.59

30
12227
8.15
15083
10.06
22770
15.18
28455
18.97

36
14610
8.12
17632
9.80
25740
14.30
32184
17.88

九年

一贯制

学校
小学22

初中11
27
10367
8.53
/
/
19015
15.65
/
/
45人/班

36
13493
8.33
16187
9.99
25596
15.80
31995
19.75

45
16357
8.08
19285
9.52
29626
14.63
37037
18.29

54
20145
8.29
23255
9.57
34239
14.09
42793
17.61


附件二

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市建委(规划局):负责将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列为商品住宅用地出让的规划条件;牵头测算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同步组织对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方案设计审查,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并配合市教育局做好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移交验收工作;对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用地视同城市基础设施用予以保护。

  市教育局:会同居巢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编制市区年度学校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市建委、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设置、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代履行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的业主责任,全程介入项目建设活动,保证项目建设满足正常教学需要;督促指导区教育局和开发区相关部门对配套中小学校管理和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将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义务及资金作为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之一写入出让文件;对按规划已明确是住宅区配套中小学的地块,配合居巢区(开发区)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让地;及时办理新、扩建中小学校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认手续。

  市发改委:负责审批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项目立项。

  市房产局:负责对住宅区开发面积的确认,并及时办理新、扩建中小学校校舍国有产权的确认手续。

  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的配套中小学校建设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关于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

中国 乌克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关于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


(签订日期1992年10月31日 生效日期1993年4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进一步发展两国的友好关系,便利两国公民的往来,根据平等互惠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互免公务旅行签证问题签订本协定,议定如下:

  第一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的公民和乌克兰持有效的乌克兰外交、公务、加注“公务”字样的普通护照的公民,及其使用同一本护照的偕行人,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
  二、上述偕行人,仅限于护照持有人的未成年的子女。除学龄前儿童外,偕行人的照片应当贴在同一本护照中。

  第二条 本协定第一条所述缔约双方公民,须从缔约另一方向国际旅客开放的口岸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并应当依照该国主管机关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

  第三条
  一、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逗留期间,应当遵守缔约另一方的法律和规章。
  二、缔约一方公民,如在缔约另一方境内逗留逾三十日,应当依据缔约另一方有关规定办理居留登记手续。

  第四条 缔约双方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缔约另一方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通报该国相应主管部门。

  第五条 本协定不限制缔约双方的如下权力:拒绝不受欢迎和不可接受的缔约另一方人员进入本国领土或者终止其在本国领土上的逗留,并无须说明理由。

  第六条
  一、由于公共秩序、国家安全或公共健康原因,缔约双方均可临时中止本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条款,但在采取或者取消上述措施前,缔约一方应当及时通过外交途径通知缔约另一方。
  二、缔约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采用互换照会的方式补充和修改本协定。

  第七条
  一、缔约双方应当在本协定签字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外交途径交换本协定第一条所述护照样本。
  二、缔约一方如更新上述护照格式,应当提前三十日通过外交途径通知缔约另一方,并提供新护照样本。

  第八条 本协定须由缔约双方根据各自国内的法律予以核准并自互换照会确认后第三十一日生效。

  第九条 本协定无限期有效。
  如缔约一方要求终止本协定,应当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本协定自缔约另一方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第九十一日失效。
  本协定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乌克兰文写成,两种文本准确无误并同等作准。
  注:缔约双方相互通知已完成各自法律程序,本协定于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乌 克 兰 政 府
   代     表          代       表
     钱其琛              安·兹连科
    (签字)              (签字)